申请EB1A,前五条标准到底怎么满足?案例帮你看懂
2025-07-10 阅读(20)
在申请EB1A杰出人才移民之前,除了要了解移民政策和流程以外,最最关键的一个步骤就是要做好自我评估。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除非你获得了国际顶级奖项,否则申请EB1A的时候,往往需要满足十条标准中的至少三条。
今天,我们麦克斯团队就带大家一一解读这十条标准,帮助你判断自己是否符合EB1A的申请条件,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第一条:是否获得过国家级或国际级奖项 这条标准是EB1A的难点之一。
许多人虽然获得了不少奖项,但不一定符合EB1A的要求。那么,如何判断你的奖项是否符合标准呢?我们可以从两个基本前提来评估:
首先,奖项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这是指奖项是否具有全球或全国范围的广泛影响力。
其次,奖项是否被行业普遍认可?也就是说,奖项的历史、规模、参赛者的水平以及评审的权威性都很关键。
一般来说,奖项越高级、难度越大,符合EB1A的标准就越高。
比如诺贝尔奖、奥斯卡奖等国际级大奖,显然会更符合要求。 而一些地方性的小奖项或行业内部奖项,虽然有独特的价值,但未必能满足EB1A的标准。奖项部分我建议大家尽可能的去选择有规模、有影响力的奖项申报,质量大于数量。
移民官员评价你奖项水平的时候,还会着重考虑三个地方:第一个是获奖的名次,第二个是奖项本身的质量,第三个是奖项的成分。
这里我着重提一嘴,奖学金类的奖项通常也是不符合EB1A的申请要求的哈。
第二条:是否担任重要协会的会员
协会会员资格是EB1A申请的又一个标准,但并不是所有的协会都符合EB1A的要求。
要满足这一标准,协会的含金量和行业影响力都非常重要。例如,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等协会,因其在各自领域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能够证明会员的杰出性。
而像海归协会、地方性的博士协会等,这些协会的门槛较低,不能证明会员的行业顶尖水平,因此符不符合EB1A的标准。
最重要的一点是,加入协会必须是通过竞争而非单纯的自愿加入。 如果你是某个行业内知名协会的会员,而且这个协会能够在行业内产生重要影响,那么恭喜你,这一项标准就完全符合EB1A要求了。
这里我给大家举个例子,中国工程学院大家都听过,要获得院士称号需要由另外三名院士提名, 同时经主席团审议并被确定为终选候选人后,再由全体有投票权的院士进行投票,所以像这种入会难度的协会是符合eb1a要求的。
当然这里是举例子,现实中肯定不用院士这种级别才能申请eb1a,那样的话没几个人能通过。
第三条:是否被主流媒体报道
其实,这年头被媒体报道已经并不是多么稀奇的事情了,但到底什么样的媒体报道才能符合eb1a的申请呢?
这里的媒体并不是随便什么媒体都行,必须要是主流媒,并且报道要具有针对性才可以。
首先,什么是主流媒体?例如CCTV、BBC等,这些媒体有广泛的知名度和严谨的报道标准,才能算作主流媒体。
其次,报道的内容必须与申请人本人的专业成就相关,不能只是泛泛的报道。
举个例子,一篇报道要具体说明你在某一领域做出的重大贡献,打破了行业的局限,推动了技术的革新,而不仅仅只是你的工作日常或活动出席情况。
专业的报道才能证明你在行业内的杰出地位。另外,大家要注意,单一的报道是无法满足EB1A要求的哈,申请人必须要具备在多个媒体中被广泛报道的条件。
最后,就是在递交证据的时候,要尽可能的把整版的新闻报刊都递交上去,不要只简单的截个图就丢给移民局了事,这样移民局会以证据链不完整给你拒签掉,毕竟移民官在审资料的时候就像老师阅卷一样,你要把用心整理的,排版整齐的东西给他看,他才有心情给你一个好的分数,你说对吧?
第四条:是否担任同领域的评审工作
评委经历在实际的移民申请中还是非常常见的,这里我总结了一下评委的三要素:第一大要素,就是申请人参加,并担任评委的活动,在业内到底有没有影响力?
这一点是对活动级别的要求,例如你担任的是国家级别比赛的评审委员,那么自然属于有影响力的活动,可以算作移民证据。
但你要是担任的是小区歌唱比赛的评委,那影响就太弱了,这种证据没有任何意义。
这里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例如我是某某大学的教授,我曾经在学内担任过博士毕业论文的评审工作,那么我的经历符合eb1a中担任评委的标准吗?
一般来说,博士或博士级别以上的论文评审工作,达到了专业领域顶层的级别,所以是符合要求的。
在学术领域,还有学术期刊的同业互查工作,或专业期刊和书籍的审稿编委等,也都属于专业领域的评审活动。
评委经验的第二大要素,就是申请人担任评委的活动,必须要是专业相关的。
这点很好理解,你的主要领域是医学,你申请eb1a时也是和移民官说自己是医学领域的大牛,同时你又对电影很有研究,曾经担任过金像奖担任评委,但不好意思,这种评委经验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这不属于你的专业范围以内,金像奖的评委不能证明你在医学领域有多牛,所以还是那句话,申请eb1a的时候,要围绕自己的杰出才能来提交证据。
关于评委经验的第三大要素,就是在递交证据的时候,证据材料一定要完整,清晰。
不但要展示出申请人参加活动的详细情况,对活动其他评委的信息,被审核的候选人的信息,以及评审活动现场的情况,最好连同后期相关报道等等,都要整理齐全递交给移民局。
如果你只有担任评委时拿到的“聘书”或“邀请函”等材料的话,是不足以构成申请eb1a有力论证的。
第五条:是否有重大原创性贡献
原创性贡献要满足两点要求,一是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做出过贡献,二是这个贡献必须是原创性且有很强的影响力。
要符合这两个标准的话,申请人需要在所在领域做出具有原创性且影响力极大的贡献。这些贡献必须是真实的,并且对行业产生了显著影响。
原创性贡献可以表现为学术论文、技术发明、专利等。如果你为行业带来了独立性的创新,并且这些创新已经在行业内实现并落地,那么它就可以算作原创性贡献。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贡献必须具有重大意义,不能是小范围的、微不足道的创新。
要证明这一点,申请人需要提供详细的证据链和材料,展示自己在行业内的巨大影响力。
在申请过程中,材料的美化与包装也很重要,因为如何展示自己的贡献,将直接影响移民官的审查判断。
这里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假如我经过多年的潜心研究,终于发表了一篇学术型论文?大家觉得这个可以算原创性贡献吗?
其实像学术论文、学术文章这类情况,是可以算是“原创性贡献”的,但要注意,前提是这篇文章确实对所在领域产生了重大影响和贡献。
一般来说,如果学术论文能激起了广泛评论或受到相当多引用,那的确有可能被视为申请人对所在领域做出了“重大贡献”。
如果这篇论文并不惊艳,尽管是我独立完成的,但是扔到行业内没有激起任何水花,也没有对行业产生什么改变,那么这篇论文就不能算原创性贡献。
以上就是EB1A十项标准中的前五项了,如果你觉得这些标准与你的背景有很大的契合度,那么恭喜你,你已经离绿卡一步之遥了!
不过,标准的后五条也同样重要,下期我将带着大家继续做案例拆解,帮助你更好的了解EB1A的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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