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朋友在后台私信我,说自己拿了绿卡,准备几年内在中国长期工作生活,太太也在国内,现在想趁这个空档给太太申请美国绿卡。他的问题是:
“我人常年在中国,但我身份还是绿卡,每年会回美国一次或用回美证保绿卡状态。能不能在中国给我太太申请绿卡?我们打算一起在中国等,等批下来后再入境美国。”
乍一听,好像没什么问题。人是绿卡,配偶是配偶,那就申请呗。但其实这里面,藏着很多容易忽视的移民细节。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问题,尤其是给正在境外生活、准备帮家属办移民的人提个醒。
一、“人不在美国,也能递F2A移民申请吗?”
首先,答案是:可以。
F2A是美国绿卡持有者为配偶申请绿卡的类别,它不要求你人必须在美国,但是——注意这个但是——你要能证明你打算回美国居住。
也就是说,美国移民局看的,不是你现在人在哪,而是你有没有“计划回美国并建立常住居所”。
简单点说,如果你人在中国、配偶也在中国,只要你能向移民局证明:
你依然保有绿卡(比如用回美证定期入境);
你有计划在未来回美国生活(哪怕是1年后);
你能提供相关的意图证明(租房合同、报税记录、银行账户、孩子学校申请等);
那你就有资格以绿卡身份发起 I-130 亲属移民申请。
所以,不是“人在中国就不行”,而是你要让移民局相信:“我现在临时在外,但我对美国是有归属和居住打算的。”
二、“边在中国生活边办绿卡”,实际操作会遇到什么?
从流程上讲,绿卡持有者为配偶申请移民签证分为两个阶段:
I-130申请阶段(移民资格确认)
这一步可以在线提交(无论你人在哪);
移民局要审查你与配偶的婚姻真实性以及你是否具备担保资格。
签证申请阶段(进入国家签证中心、使领馆面签)
这一步一般在海外进行(比如中国的广州领馆);
申请人需要进行体检、提交民事材料、参加面签等。
那么问题来了,你在中国生活这几年,绿卡怎么保?这里有两种方式:
1、使用回美证(Re-entry Permit):一次最多可以保两年绿卡有效;
2、每半年回美一次、维持“非放弃”状态:但这种方式风险更高,因为移民官可能会认定你“居住不在美国”。
无论哪种方式,你都需要主动证明自己没有放弃绿卡,比如继续报税、保留美国地址、维持银行卡和保险记录等。
否则,哪怕你人在中国“按计划操作”,也可能被认定为绿卡失效,到时候你的配偶移民案子就会“牵连中止”。
三、最容易被误解的一点:“我能不能在中国等绿卡批下来,一起飞美国?”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 可行性:
I-130 批准后,你配偶的签证面谈(Consular Processing)可以在中国完成;你自己依旧保有绿卡身份;你能提供将要回美定居的证明(不是嘴上说说,要有文件支撑)。
⚠️ 风险点:
如果你多年不在美国、也没有持续经营的生活记录,被质疑“并不打算回美国”;移民官认为你已经“事实上放弃绿卡”,将会直接中止申请流程;极端情况下,你自己回美时可能会被拒绝入境,绿卡被取消。
所以,这条路不是不通,而是对你的“居美意图”和“文件支持”要求非常高。
四、建议:操作空间有,但别玩火
我们团队经手过很多类似案子,有人操作得非常巧妙,在国外保身份、在中国递交申请、最后全家顺利登陆美国。
也有人,最后因为“回美意图”无法自证,绿卡被取消,配偶绿卡也一起作废。
所以我的建议是,如果你确实短期内要在国外生活,但打算未来定居美国,可以考虑这个方案;
但一定要准备好“我会回美国”的佐证材料,不能让移民官觉得你只是“挂名绿卡”;
如果能提前回美一段时间建立生活记录、顺利让配偶入境后再返程,会更稳妥一些。
大家别忘了,美国移民政策背后,是基于“居住国”的逻辑建立的。绿卡,是“合法永久居民”,不是“永久出差人士”。
所以,在境外为配偶办绿卡,不是法律禁止,而是身份维护和居住打算能不能自圆其说的问题。
你可以在中国生活,但不能让移民官感觉你“属于中国”。这其中的尺度,就是决定你配偶移民是否顺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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