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收到一位粉丝朋友的私信提问:
"所长,我的EB1A申请提交了5项(奖项、原创贡献、评委经历、关键角色、会员资格),其中3项(奖项、评委、关键角色)已经通过,但原创贡献没过。我是否需要继续提交原创贡献的材料呢?" 这个问题非常好,也是很多EB1A申请人容易忽视的关键点
首先,EB1A虽然是"三条过三"即可,但原创贡献(第五条)往往是整个申请的"杀手锏"。
很多申请人会觉得,只要三项达标就万事大吉了。
但实际上,即使你的奖项、评委经历等其他条件都过了,如果原创贡献这一项比较薄弱,仍然可能在最终裁量(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FMD)阶段被否决。
因为移民官会综合评估申请人是否"整体达到杰出水平"。
美国移民局对"原创贡献"的审核逻辑其实很清晰:要么你的成果被广泛引用(同行认可度高),要么有实际的商业应用案例,要么能证明对行业或全人类产生了实质性影响。 这就是为什么有些申请人即使拿到了不少奖项,但因为缺乏原创性贡献的有力证明,最终还是没能通过。 那么,对于这位粉丝朋友的情况,我的建议是:不要完全删掉原创贡献这一项,直接只提交已经通过的三项。
因为这样做可能会引发移民官的新疑问,比如"这些奖项是代表个人的原创贡献,还是仅仅是团队奖励?""评委经历是否真的体现了足够的行业影响力?" 更明智的做法是:将原创贡献的材料重新整合提升,让它能够和已经通过的奖项、评委经历、关键角色形成良好的呼应。
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补充: 你的研究或成果在行业内的实际使用案例论文或专利的引用情况商业转化的具体数据主流媒体的相关报道客户使用你的成果后取得的成功案例 说到这里,我想特别提醒大家不要太过焦虑。EB1A本质上是一场"材料战",补件是很正常的事情。关键是要让各项材料之间形成完整的逻辑闭环,让移民官"想拒也找不到理由"。
而且,美国移民局在否定申请人的原创贡献时,必须给出明确的理由。如果你的材料够扎实,移民局要推翻反而需要承担更大的举证责任。
所以只要是基于真实成果的合理举证,被拒绝的风险其实并不大。
在准备材料时,可以适当"大胆吹牛",但一定要建立在真实成果的基础上。美国人的思维逻辑是:只要对美国有利的,就是对全人类有利的。 所以在描述自己的贡献时,可以往这个方向适当延伸。
对于正在考虑申请EB1A的朋友们,我想特别强调:EB1A确实是一条无排期的快速通道,但它对材料的质量和完整度要求极高,绝不是简单地"提交三项就能高枕无忧"。
与其只关注是否满足数量要求,不如多花些心思确保材料的质量和整体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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